内容:案例分析1
案例分析1
发布时间:2008-07-21 07:15:53   点击率:546

案件内容:小王和小李为了张强和赵燕之间是否存在恋爱关系争执不下,最后,在同事的怂恿下,二人以一万元作为赌金打赌。几天后,实施证明小王打赌赢了。当小王向小李索要赌金时,小李却笑着说那只是个玩笑,不答应给小王钱。

 

律师分析:针对这个案例,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大庆分所骆金羽律师进行了解答。骆律师认为, 从表面上看,有些人可能认为这是个玩笑,但是其中蕴含了一个法律关系,即小王与小李直接成立附条件的口头合同。

本事件中的打赌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。根据《民法通则》第54条、55条规定,民事法律行为时公民或者法人设立、变更、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。合同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,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意思表示真实,合同即有效。如果张强和赵燕之间存在恋爱关系这个条件成立,小李给小王一万元;反之则小王给小李一万元。该事件钟,小王与小李之间约定的条件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,因此该合同有效。小李应当向小王履行给付一万元的义务。

小王与小李的打赌协议具有法律效力。根据《合同法》第52条规定,无效合同仅限于: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,损害国家利益;恶意串通,损害国家、集体或第三人利益;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;损害社会公共利益;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型规定。由于小王和小李的行为不属于上述行为,他们的口头合同应当有效。

但是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,民间的打赌行为最好不要涉及金钱。因为在特定条件下,打赌的行为可能涉及赌博,赌博是法律禁止的行为,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,还有可能触犯法律、行政法规。